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,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出庭一事,終審庭拒絕律政司提出的反對上訴後,行政長官已就沒有在港執業許可的海外律師,是否可參與涉國安法案件的審理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,而有關的案件亦延至本月13日開庭。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,全國人大常委會一般會在12月底召開例行會議,但具體開會日期,以及議程是否包括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的討論,就仍需等待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,但開臨時會的機會不大。
譚耀宗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,今次提請人大釋法不算複雜,相信有足夠時間處理,又指人大常委會屬國家最高權力機構,就特區認為不清楚的議題「臨時臨急」開會討論的可能性不大。他指出,在牽涉國家安全的案件中,不容許海外律師代表被告,是與《港區國安法》的立法精神和邏輯吻合,強調國安法屬大陸法制度下訂立的條例,如果用普通法角度理解,就可能「對不上號」。
譚耀宗又認為,難為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訂例外情況。如果無本地律師接手案件,他稱可送往內地受審;他又認為可能有其他非釋法途徑解決今次事件,但他不會猜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移送內地審理的機會。
根據《國安法》第55條,現在只有三種情況,包括涉及複雜的境外勢力介入、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法及國安面臨重大現實威脅,案件可由內地審理。